2013年4月27日星期六

爱知行艾滋病和儿童项目寻求公众捐款、支持和参与

爱知行“中国受艾滋病影响儿童福利保障工作公众监督和政策倡导项目”

寻求公众捐款、支持和参与!

北京爱知行研究所

2013427日发布

北京爱知行研究所是一家位于北京的关注艾滋病防治和权益维护的民间社会组织。自2001年开始,爱知行一直关注受到艾滋病影响的儿童。根据中国民政部《民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受艾滋病影响儿童福利保障工作的意见》(民发〔200926号),即所谓民政部26号文件,“受艾滋病影响儿童包括艾滋病致孤儿童、父母一方感染艾滋病或因艾滋病死亡的儿童、携带艾滋病病毒或感染艾滋病的儿童。”

20121115日,爱知行联合多家国内民间社会组织向联合国儿童权利委员会递交《中国艾滋病和儿童权利民间报告》,作为联合国儿童权利委员会审议中国儿童权利状况的民间报告。在此基础上,爱知行决定成立专门艾滋病和儿童权利、福利保障的工作项目。

20121228-30日,北京爱知行研究所在京召开民政部26号文件落实与受艾滋病影响儿童权利座谈会”,来自北京、河南郑州、鹤壁、商丘、南阳等地的艾滋病感染者及家属、以及爱知行法律顾问、律师等参加了本次会议。会议呼吁我国各级政府落实民政部[2009]26号文件,全面保障受艾滋病影响儿童的福利和权益。

会议决定成立中国受艾滋病影响儿童福利保障工作公众监督和政策倡导项目,简称“26号文件工作组,由北京爱知行研究所牵头,联合关注受艾滋病影响儿童福利保障和权益的民间社群工作者、民间团体、民政和社会工作者、医学卫生工作者、爱心志愿人员等,建立关注受艾滋病影响儿童福利和权益的民间工作网络。

参见附录:

1、爱知行“中国受艾滋病影响儿童福利保障工作公众监督和政策倡导项目”2013年工作计划书

2爱知行“中国受艾滋病影响儿童福利保障工作公众监督和政策倡导项目”专职工作人员岗位职责

目前,北京爱知行研究所已经向加拿大、法国和台湾等机构提出资金申请支持,并将继续联系基金组织支持。同时,我们期待中国政府部门、国内外的企业和个人向我们提供资金支持、道义支持和技术支持。我们也期待其他民间社会组织、志愿者个人、受到艾滋病影响的社群和我们一起来关注受到艾滋病影响的儿童,推动全面落实《民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受艾滋病影响儿童福利保障工作的意见》和联合国《儿童权利公约》的精神。

 

如何给爱知行艾滋病和儿童项目捐款?

1、境外人士,可以通过paypal给爱知行捐款,捐款帐号:chineseaizhixing@gmail.com2、境内人士,可以通过支付宝给爱知行捐款,捐款帐号:chineseaizhixing@gmail.com

3、境内人士可以通过“北京知爱行信息咨询有限责任公司”银行帐户捐款:开户银行名:中国银行北京崇文门支行,开户单位名:北京知爱行信息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帐号:318156006437,开户银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崇文门西大街1-2号。

4境外人士可以通过香港非营利的“华人爱知行有限公司”银行帐户捐款:

开户银行名:Standard Chartered Bank Hong Kong),

开户单位名:Chinese Aizhixing LimitedSwift  Code: SCBLHKHHXXX

银行地址:Standard Chartered Bank, 15/F, Standard Chartered Tower, 388 Kun Tong Road, Kwun Tong, Hong Kong

银行帐号:

1)港币帐号:57011019627

2)美元帐号:57011019635

3)欧元帐号:57011019643

 

捐款请注明给“爱知行艾滋病和儿童项目捐款”。

 

如何成为爱知行艾滋病和儿童项目的社群工作人员?

“中国受艾滋病影响儿童福利保障工作公众监督和政策倡导项目”致力于在全国范围推动落实民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受艾滋病影响儿童福利保障工作的意见》和联合国《儿童权利公约》,推动中国各省、市县民政部门全面落实受艾滋病影响儿童福利保障政策,维护受艾滋病影响儿童的权益。为此,我们鼓励受艾滋病影响儿童及其家庭成员、关心受艾滋病影响儿童福利和权益的公益组织或个人报名参加爱知行艾滋病和儿童项目社群工作人员。

爱知行艾滋病和儿童社群工作人员主要工作职责是:

1、向受艾滋病影响儿童及其家庭宣讲联合国《儿童权利公约》和民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受艾滋病影响儿童福利保障工作的意见》,同时宣讲国务院《艾滋病防治条例》、国务院《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政策法规。

2、帮助受艾滋病影响儿童及其家庭办理医疗和救助等福利。

3、推动当地民政部门、卫生部门和教育部门落实受艾滋病影响儿童福利保障政策,推动当地受艾滋病影响儿童福利保障政策、计划和预算信息公开,维护受艾滋病影响儿童权益。

4、收集受艾滋病影响儿童的情况,收集政府落实受艾滋病影响儿童福利保障政策的情况。

5、每周为本项目服务1-2天,包括参加项目工作人员每周例会、对外开放的qq群会议和YY电台讲座等。

6、参与撰写本地受艾滋病影响儿童及其倡导工作的各项报告。

薪酬:社群工作人员,为无薪酬工作岗位,但在项目资金允许的情况下,项目将部分地区社群工作人员提供劳务、交通和通讯补助等。

有意参加爱知行艾滋病和儿童项目社群工作人员,可以联系:wanyanhai2011@gmail.com,需要提供下列文件:

1、提供一份500字内的个人介绍,包括一份个人身份证复印件、个人联系方式。

2、需要有至少一个艾滋病民间组织推荐,或其他参与本项目的社群工作人员推荐。

3、提供一份参加爱知行艾滋病和儿童项目社群工作人员申请书(300字内)。

4、需要阅读联合国《儿童权利公约》和民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受艾滋病影响儿童福利保障工作的意见》,撰写一份艾滋病和儿童福利、权利的读书心得(1000字内)。可以在提交申请后再补充阅读和撰写艾滋病和儿童权利读后感。

本项目欢迎同仁民间组织加盟合作,共同推动受艾滋病影响儿童福利和权益保障!

 

如何给爱知行艾滋病和儿童项目提供其他帮助?

人们可以通过下列途径参与和帮助爱知行艾滋病和儿童项目的工作:

1、在微博和其他网络工具上发布或转发本信函,呼吁人们给爱知行“中国受艾滋病影响儿童福利保障工作公众监督和政策倡导项目”公众捐款、支持和参与!

2、帮助发布和转发爱知行艾滋病和儿童项目工作信息,比如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的微博信息、艾滋病和儿童权利教育材料等。

3、动员自己认识的企业和个人,给爱知行艾滋病和儿童项目捐款。

4、参与监督爱知行艾滋病和儿童项目的工作,包括资金使用情况。

5、法律工作人员可以协助处理一些法律文书,比如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书、行政复议函、行政诉讼状、给政府的建议函等。

6、关注艾滋病和儿童的研究人员,可以就受艾滋病影响儿童的情况开展多学科的学术研究,提供政府决策和民间社会工作的科学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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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4月22日星期一

北京爱知行研究所要求河南省政府立即释放维权示威的感染者和采访者

北京爱知行研究所要求河南省政府立即释放维权示威的感染者和采访者
北京爱知行研究所
2013年4月23日发布
 
北京爱知行研究所获悉,2013年4月22日上午,来自河南省各地300余名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及其支持者聚集河南省人民政府门前,随后又去了省民政厅,要求政府向因政府罪责血液污染感染艾滋病病毒受害人提供赔偿,并落实国家民政部2009年发布的关于加强受艾滋病影响儿童福利保障的文件精神。北京爱知行研究所支持河南省各地艾滋病感染者的正当呼声。
 
我们认为,河南省人民政府应该基于中国传染病防治法、血液安全和艾滋病防治的相关法规,依法调查河南省各地于上个世纪九十年代中期开始出现的大规模有偿献血浆人员、输血人员和用血制品人员感染艾滋病病毒和病毒性肝炎的公共卫生灾难,依法处置责任官员,依法给艾滋病感染者和病毒性肝炎受害者予以必要的赔偿和医疗救助。同时,河南省人民政府应该立即解除法院不得受理艾滋病感染者要求赔偿的诉讼案件的禁令,还污血案艾滋病受害者正当的诉权。我们认为,河南省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公安部门不得随意抓捕、殴打和迫害维权感染者。
 
鉴于中国现任总理李克强于1998年-2004年期间先后担任河南省省长和省委书记,上访感染者们打出“李克强总理救救河南艾滋病人吧”的呼声。
 
然而,遗憾的是,我们获悉,4月22日上午10时半,河南省人民政府派出大量手持铁棍和盾牌的警察,对维权上访人员进行暴力驱散,抓捕多名艾滋病病毒感染者或家人,包括兰考的刘xx,鲁山的杨xx,睢县的段xx等。我们也获悉,前来采访一名艾滋病病毒感染者个人故事的北京纪录片拍摄者陈硕遭到公安人员当场抓捕,关押在郑州市九如派出所。北京爱知行研究所故此呼吁,要求河南省人民政府及其公安部门立即无条件释放所有被关押的维权感染者和采访人员,向被殴打、被抓捕的感染者和采访者赔礼道歉,向污血案受害感染者提供赔偿、优质的医疗和救助。
 


2013年4月22日上午,河南省各地300多名艾滋病毒感染者前往省政府门前上访示威,要求赔偿和落实受艾滋病影响儿童福利保障政策。照片取自互联网,照片作者不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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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4月16日星期二

爱知行发布《中国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法律文件汇编》

爱知行发布《中国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法律文件汇编》

北京爱知行研究所 2013年4月15日发布

预防母婴艾滋病传播需要保护妇女儿童权利

在联合国实现“三个零”(零艾滋病病毒新感染、零艾滋病歧视和零艾滋病死亡)愿景推动,中国加强了预防母婴传播艾滋病的工作,旨在实现新生儿零艾滋病病毒新发感染。为此,《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艾滋病防治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48号)提出:“扩大预防母婴传播覆盖面,有效减少新生儿感染。预防母婴传播是艾滋病防治工作的优先领域。要逐步将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预防先天梅毒工作扩展到全国。各级各类提供孕产期保健及助产技术服务的医疗卫生机构要结合孕产期保健服务,为孕产妇提供艾滋病病毒、梅毒检测,对感染艾滋病病毒、梅毒的孕产妇及其所生婴幼儿免费提供治疗、预防性用药、随访等系列干预措施。”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国遏制与防治艾滋病“十二五”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办发〔20124号)注意到“未开展预防母婴传播项目地区的母婴传播率处于较高水平”,并提出下列工作目标:

1、“孕产妇艾滋病病毒抗体检测率达到80%以上,高流行地区达到90%以上;感染艾滋病病毒的孕产妇及所生婴儿抗艾滋病病毒药物应用比例达到90%以上,接受综合干预服务后的孕产妇艾滋病母婴传播率降低到5%以下;孕产妇梅毒检测率达到70%以上。”

2、“梅毒患者和感染梅毒的孕产妇接受规范诊疗的比例均达到80%以上,全国一期和二期梅毒年报告发病率增长幅度控制在5%以下,先天梅毒年报告发病率降至30/10万活产数以下。”

在策略措施上,五年计划提出:“扩大预防母婴传播工作覆盖面,有效减少新生儿感染。卫生部门要以妇幼保健网络为平台,将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和先天梅毒防治工作纳入妇幼保健和生殖健康服务常规工作中,建立长效工作机制,逐步将工作扩展到全国。各级各类提供孕产期保健及助产技术服务的医疗卫生机构要充分利用孕产期保健服务,为孕产妇提供艾滋病与梅毒咨询、检测、转介或诊疗服务。对感染艾滋病、梅毒的孕产妇及其所生婴幼儿,免费提供治疗、预防性用药、随访等系列干预服务。加强相关监测、机会性感染预防及婴幼儿早期诊断等工作,减少艾滋病母婴传播和先天梅毒的发生。”

《中国妇女发展纲要》(2011-2020年)提出:“将艾滋病、梅毒、乙肝等母婴传播阻断纳入妇幼保健日常工作,强化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综合服务,孕产妇艾滋病和梅毒检测率分别达到80%70%,感染艾滋病和梅毒的孕产妇及所生儿童采取预防母婴传播干预措施比例均达到90%以上。”

《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11-2020年)提出:“将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及先天梅毒综合服务纳入妇幼保健常规工作,孕产妇艾滋病和梅毒检测率分别达到80%70%,感染艾滋病、梅毒的孕产妇及所生儿童采取预防母婴传播干预措施比例均达到90%以上。”

为进一步整合开展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工作,减少艾滋病、梅毒和乙肝对妇女儿童的危害,提高妇女儿童健康水平,卫生部组织制定了《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工作实施方案》,并于2011212日发布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但是,中国政府预防母婴传播艾滋病的努力需要建立在保护妇女和儿童权利的基础上。

首先,我国九十年代中后期出现大量妇女因为血液污染而感染艾滋病病毒、并随后通过母婴途径传给自己的孩子,特别是我国中部的河南省。但是,政府却长期掩盖艾滋病流行的真相,不主动告诉过去献血或输血的人们艾滋病病毒感染的危险,导致很多妇女被感染而不知道,并传给孩子;同时,很多男人被感染,自己不知道,在婚姻中传给妻子,妻子再传给孩子,造成无数的人间悲剧。

其次,政府加强母婴预防艾滋病工作,无疑是一个利国利民的善举,但是中国的计划生育政策和强制妇女堕胎的做法、要求产妇到传染病医院生产的政策、对流动人口妇女和儿童在医疗和救助上的歧视、对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动态管控和特殊人群专项管理服务政策、以及广泛的社会污名和贫困却严重地削弱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的效果。

北京爱知行研究所致力于监察预防母婴传播艾滋病工作相关的人权因素,一方面帮助感染艾滋病的妇女获得母婴预防艾滋病服务,同时防止妇女感染者在接受预防母婴传播服务中遭受人权侵害。为此,我们编辑了《中国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法律文件汇编》,作为同仁团体、受艾滋病影响社群、法律工作者在处理预防母婴传播艾滋病工作中遭遇的法律政策问题和权益问题的参考。

下载地址:

Word版:https://www.box.com/s/bp9z3xn63oeevhsv068z

PDF版:https://www.box.com/s/ebfancud1th12097rcxq

   

 

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需要保护妇女儿童权利........................ 2

一、 法 律.................................................. 3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 3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5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 6

(四)《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8

(五)《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 9

二、行政法规............................................... 10

(一)《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国务院令第308号)............... 10

(二)《艾滋病防治条例》(国务院令第457号)................... 13

(三)《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国务院令第555号)......... 14

(四)《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 15

三、国务院文件............................................. 17

(一)《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艾滋病防治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48号)    17

(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国遏制与防治艾滋病“十二五”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办发〔20124号)......................................................... 18

(三) 《国务院关于印发中国妇女发展纲要和中国儿童发展纲要的通知》(国发〔201124号) 20

四、卫生部文件............................................. 21

(一)《卫生部关于加强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工作的指导意见》....... 21

(二)《卫生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工作的通知》(卫办妇社发[2008]74号)............................................................... 22

(三)《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2011212日).................................................. 23

五、民政部等部门的通知...................................... 24

(一)《民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受艾滋病影响儿童福利保障工作的意见》(民发(200926号)  24

(二)《民政部财政部关于发放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基本生活费的通知》(民发〔2012179号) 26

附件:..................................................... 27

艾滋病感染孕产妇及所生儿童抗艾滋病病毒用药方案................. 27

机 构 简 介................................................ 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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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4月9日星期二

爱知行就受艾滋病影响儿童福利保障工作致民政部的建议信

就受艾滋病影响儿童福利保障工作致民政部的建议信

北京爱知行研究所

2013410日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

 

北京爱知行研究所获悉,民政部确定今年社会福利慈善工作重点之一是要拓展儿童福利事业,落实孤儿、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基本生活保障制度,扩大儿童福利保障范围,推动建立困境儿童分类保障制度,推进适度普惠型儿童福利制度试点工作。

北京爱知行研究所长期关注受艾滋病影响群体权益保护,为推动落实《民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受艾滋病影响儿童福利保障工作的意见》(民发[200926号文件),我们于201212月向全国31个省级民政部门申请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要求公开当地受艾滋病影响儿童福利保障政策的落实情况。

通过此轮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我们发现,16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局)未做任何回复,15个省级民政部门部分公开或拒绝公开该问题。在做出回复的省级行政部门中,大部分只公开了对艾滋病致孤儿童及艾滋病感染儿童的福利保障政策,对于父母一方感染艾滋病或因艾滋病死亡的儿童福利保障基本未有涉及。  

为明确全部受艾滋病影响儿童平等得到福利保障,建议民政部参照《民政部、财政部关于发放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基本生活费的通知》(民发〔2012179号)文件,尽快出台对这两类受影响儿童的保障措施。包括:

 

一、加强所有受艾滋病影响儿童情况的摸底调查,及时公布相关数据。

我们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过程中发现,多个地方民政部门称本单位不掌握受艾滋病影响儿童数量,或只掌握享受到福利保障政策的艾滋病致孤儿童、艾滋病感染儿童数量,对于没有享受到福利保障政策的儿童规模没有掌握,无法确定是否落实该政策。

 

二、明确受艾滋病影响儿童的保障标准。26号文件中所称的“父母一方感染了艾滋病或因艾滋病死亡的儿童可参照艾滋病致孤儿童标准执行福利补贴。”建议出台具体保障标准,提高对该类儿童福利保障的可行性。

如湖南省民政厅在答复中称“我省对受艾滋病影响儿童的保障政策暂时限于对未满18周岁的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发放基本生活费,对于父母一方感染艾滋病或者因艾滋病死亡的儿童和除基本生活费以外的医疗补贴等方面的保障正在进一步完善。”

 

三、明确受艾滋病影响儿童福利保障专项资金来源,及各级财政拨付的比例。多个省级民政部门答复称,由于缺乏财政部门的配合,他们没有该项资金为受艾滋病影响儿童提供部分福利保障。

如湖北省民政厅在回复中称“关于营养医疗补贴,因民政部门没有资金渠道,目前没有落实。”

 

四、为申请落实26号文件政策的家庭建立绿色通道

为了保护受艾滋病影响儿童及其家庭的隐私,建议参照低保绿色通道,由民政部门和疾控中心直接确定相关儿童是否符合政策要求,并对符合要求的儿童落实福利保障政策,而不再通过社区和村委审查。在保障资金的发放过程中也要加强隐私保护,严禁泄露受艾滋病影响儿童的个人或家庭信息,并对泄露受艾滋病影响儿童隐私的人员给予相应的处罚。

 

五、加强主动性,积极落实受艾滋病影响儿童福利保障政策

在对社群的调研中发现,多地民政部门在知晓26号文件情况下,却只是在个别受艾滋病影响儿童家长再三到政府部门申请的情况下,才会个别予以落实政策,而对没有积极要求的受影响儿童家庭仍未落实。建议民政部们加强该项工作的主动性。

 

六、加强对受艾滋病影响儿童福利保障工作的监督,将受艾滋病影响儿童保障落实情况纳入各级民政部门的工作考核指标。

 

七、建议民政部和卫生部门,建立沟通协调机制,明确卫生部门和民政部门各自在受艾滋病影响儿童福利保障政策方面的分工和职责。

 

政府信息公开答复中称,受艾滋病影响儿童相关信息本部门无权发布,福利救助工作本属民政部门职责范围,救助信息也属法定应予公布项目,如果因为受制于民政和卫生部门内部的有关机制而不能发布,违反《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相关规定,应尽快予以理清。

如河北省民政厅答复意见为;“我省受艾滋病影响儿童相关信息需按照规定程序,经卫生部门授权方可发布,我厅无权对外公开相关信息。”

 

八、希望民政部门与教育等相关部门合作,为受艾滋病影响儿童提供与其他儿童均等的受教育机会。建立大龄受艾滋病影响儿童就业和生活服务制度。

例如,20122月,山东省潍坊市一对夫妇患艾滋病相继去世后,留下患病的女儿。6岁的小朋友到了上学的年龄,渴望进入校园,却因病受到阻碍[1]

1996年出生的辽宁省丹东市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小艾,2004年到了上小学的年级,刚被父母领进学校,就被乡村领导要求回家等通知,四个月后,其所在的乡领导决定给小艾建一所一个人的学校,小艾每天只能独自一人上课。至2011年小艾已读小学7年,然而却面临无法继续就读中学的尴尬局面[2]

 

同时我们也建议民政部门主动加强受艾滋病影响儿童福利保障政策宣传力度,主动向社会公开通报对受艾滋病影响儿童的相关资金的划拨使用情况、审查监督报告,接受全社会的监督,在立法、行政、监督过程中充分保障受艾滋病影响儿童、家长、独立专家、民间组织的多方参与与合作,最大限度地保障受艾滋病影响儿童的福利政策。 

 

民发〔200926号文件是一个全面关注受艾滋影响儿童处境,旨在保障受艾滋影响儿童各项生存发展权益。为维护国家政策的严肃性,也为了广大受艾滋病影响儿童的生活真正得到保障,希望民政部尽快出台落实受艾滋病影响儿童福利保障政策的具体实施方案,让受艾滋病影响儿童真正感受到国家和社会的温暖,同时也为受艾滋病影响儿童营造良好的的社会环境。

 

北京爱知行研究所

2013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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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10-52461092

电子邮箱:aizhixing2010@gmail.com



[1] 齐鲁晚报2012229报道《艾滋孤女渴望入学遭拒 家长告诫孩子禁与其玩耍》,http://edu.qq.com/a/20120229/000108.htm

[2] 半岛晨报2011119报道《艾滋孤儿一个人的小学》,http://news.lnd.com.cn/htm/2011-11/09/content_2012602.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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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4月2日星期二

16省民政厅局政府信息不公开,爱知行提起行政复议

16省民政厅局政府信息不公开,爱知行提起行政复议

北京爱知行研究所

201342日发布

 

201342日,北京爱知行研究所依法向16省、市、自治区人民政府提起行政复议,要求确认该省、市、自治区民政厅(局)逾期不答复申请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为违法,责令其限期答复申请人。

北京爱知行研究所于20121225日以挂号信方式向全国31个省、市、自治区民政厅(局)申请政府信息公开,要求公开当地民政部门关于落实《民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受艾滋病影响儿童福利保障工作的意见民发》民发〔200926号的情况。

截至20133月底,宁夏、北京、重庆等7个省、市比较完整地答复了所申请的问题,福建、山西、山东3省没有直接答复申请问题,仅邮寄了当地相关孤儿、艾滋病感染儿童救助政策,河北、浙江、广东、上海、河南5省、市以相关信息不属于该部门掌握或与申请人无关系为由拒绝公开,爱知行已提起行政复议,其中广东省民政厅在得知被行政复议后又重新做出了答复。

至此,尚有安徽、甘肃、广西、贵州等16个省、市、自治区未做任何答复。依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四条:“行政机关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应当当场予以答复。行政机关不能当场答复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应当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5个工作日。”

这些省、市、自治区民政厅(局)逾期不答复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行为,已经严重违反了《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据此,北京爱知行研究所向当地省、市、自治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要求确认该省、市、自治区民政厅(局)逾期不答复申请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为违法,责令其限期答复申请人。后续进展我们会及时向网友通报,欢迎热心网友、律师、民间组织人士与我们联系,共同推动受艾滋病影响儿童福利保障政策的落实。

 

16个逾期未答复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民政厅(局):

安徽、甘肃、广西、贵州、黑龙江、吉林、江苏、江西

辽宁、内蒙古、青海、陕西、四川、天津、西藏、新疆

 

北京爱知行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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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博:@爱知行儿童项目

申请回复情况:http://blog.sina.com.cn/s/articlelist_1910527185_0_1.html

《民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受艾滋病影响儿童福利保障工作的意见》民发〔200926

http://fss.mca.gov.cn/article/etfl/zcfg/200906/20090600031448.shtml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http://www.gov.cn/zwgk/2007-04/24/content_592937.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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