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国受艾滋病影响残障人权利状况民间报告》
北京爱知行研究所 2012年9月13日发布
摘要
鉴于中国残障人士面临的种种权益被侵犯状况, 北京爱知行研究所提出如下要求:
1.由卫生部、公安部等中央部委与残联建立经常性的协作机制
1996年中国国务院建立了由32个部门和单位组成的“ 国务院防治艾滋病性病协调会议制度”。2000年8月国务院批准 的《国家有关部委局(团体)关于预防控制艾滋病性病工作职责》 中,对卫生部、公安部等部门防控艾滋病工作作了部署, 但缺乏与残联、民间艾滋病防治组织的协作机制,建议卫生部、 公安部等部门应当与残联、艾滋病防治工作组织建立联席会议制度, 明确经常性的协作机制, 协同处理好残障人士群体中的艾滋病防治工作。
2.在残障人士纳入艾滋病的防治和关怀工作中
3.落实对感染艾滋病病毒和丙肝病毒的残障人士的赔偿和救助工作
4.保障被羁押的残障人士权益,废除强制戒毒政策
5.取消动态监控机制,停止侵犯精神疾病患者、 过往药物成瘾者群体的人权
鉴于动态管控机制对精神疾病患者、药物成瘾者的大规模人权侵犯, 建议取消以政治维稳为目的的动态管控机制。 上述动态管控机制严重侵犯精神疾病患者、 过往药物成瘾群体的公民权利,加深了对其的污名化和歧视, 增加了社会隔阂,而不是“以人为本”, 并无助于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出发点。建议公安部、 卫生部在科学调研的基础上,真正依照“以人为本”、 提供人性关怀的社会工作策略,在自愿的基础上,为精神疾病患者、 药物成瘾者提供基于社区的医疗关怀服务, 而不是将其纳入公安部门的动态管控, 耗费全社会精力来剥夺他们的公民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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