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4月19日星期二

《东亚次区域禁毒谅解备忘录》(MOU)签约国部长级会议,需要强调尊重人权--北京爱知行研究所发布

《东亚次区域禁毒谅解备忘录》(MOU)签约国部长级会议,需要强调尊重人权

北京爱知行研究所致信联合国毒品和犯罪问题办公室,

要求调查开远市公安局侵犯过往成瘾者人权、

强迫人们入住自愿性质的戒毒康复场所“雨露社区”

 

北京爱知行研究所

2011418日发布

 

联合国毒品和犯罪问题办公室:

 

北京爱知行研究所是一家位于北京的公共卫生民间组织,我们关注中国毒品成瘾人员的健康和人权状况。我们注意到,中国云南省开远市公安部门近期采取大规模行动,逐户访问登记在册的过往毒品成瘾人员,强行检测尿液,了解人们目前吸毒的情况,大肆抓捕人员入住公安部门开设的自愿性质的戒毒康复场所“雨露社区”。

 

我们注意到,开远市警方本次大规模行动,是下列情况相关:

1、雨露社区二期工程即将建成,警方希望有更多的人员入住;

2、中国国家禁毒委计划邀请今年5月份召开的六国七方禁毒部长会议代表参观雨露社区;

3、国际禁毒日626日,全国 “6.26”大型宣传活动也计划在雨露社区举行。

过往成瘾社群人员对开远市公安局的行动极为不满,更多的却是恐慌。为此,我们针对此事走访了开远部分成瘾者社群人员。

据了解,社群人员表示不满的主要原因是因为此举导致自己的隐私被泄露,对其生活环境影响极其恶劣,特别是一些已经戒断多年,或孩子已经长大成人的过往成瘾者来说,这有可能摧毁其辛辛苦苦才重新建立起来的诚信,同时也可能给孩子或家庭也带来预想不到的歧视压力。

社群人员的另外一种看法却是担心,因为尽管法律已经明文规定了吸毒认定办法及检测程序,但目前公安部门在认定吸毒成瘾时,通常还是以一个简单的尿检结果来作为收戒的事实依据,然而,坊间传说多种食物或药物都有可能导致尿检结果呈阳性。因此,很多人在近期以来纷纷忌讳很多食物或药物,有的甚至生病了也不敢随便使用药物进行治疗,主要就是因为担心不小心被尿检阳性之后给自己带来灾难性的麻烦。

雨露社区坐落在云南省红河州开远市市区东部,占地103亩。它是开远市人民政府命名的第19个社区,也是全国公安机关44个戒毒康复场所建设试点项目之一。

2010722-23日,中国全国公安机关戒毒康复场所建设工作现场会722日至23日在云南省红河州开远市召开。国家禁毒委员会副主任、公安部副部长张新枫在会上强调,全国公安机关要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公安机关社会管理创新工作座谈会精神,学习借鉴云南省开远市戒毒康复场所建设管理工作经验,创新戒毒康复模式。开远市建立的“雨露社区”被描绘为:既是一个戒毒康复人员的家园,也是一所技能培训学校、一座劳务输出基地,这种集戒毒、康复、医疗、培训、生活、就业等功能于一体的戒毒康复新模式。

国家禁毒委对戒毒康复场所建设提出“自愿为前提、康复为中心、安居为条件、生产为平台、教育为手段、治疗为保障、回归为目标”的指导意见。云南省开远市政府表示,依照公安部上述指示建设雨露社区,但事实上却严重违反公安部关于戒毒康复场所建设要以“自愿为前提”的指导原则。

开远市公安局的做法违反中国法律,为执法犯法行为。中国颁布了《禁毒法》,公安部颁布了《吸毒成瘾认定办法》和《吸毒检测程序规定》,其中《吸毒检测程序规定》规定:吸毒检测是运用科学技术手段对涉嫌吸毒的人员进行生物医学检测,为公安机关认定吸毒行为提供科学依据的活动。吸毒检测的对象,包括涉嫌吸毒的人员,被决定执行强制隔离戒毒的人员,被公安机关责令接受社区戒毒和社区康复的人员,以及戒毒康复场所内的戒毒康复人员。

开远市公安局大规模逐户访问过往登记在册的毒品成瘾人员,强行进行尿液检测,并不符合公安部《吸毒检测程序规定》的要求。过去吸过毒,并不成为“涉嫌吸毒”的当然依据。

开远市公安局的做法也严重侵犯过往成瘾者的基本人权,包括隐私权、人身权和自由。

鉴于开远市公安局本次行动是为迎接联合国禁毒合作项目《东亚次区域禁毒谅解备忘录》(MOU)签约国部长级会议,所谓六国七方禁毒部长会议,我们要求联合国毒品和犯罪问题办公室立即调查中国云南省开远市公安局执法犯法和侵害成瘾者人权的情况,并采取行动阻止上述人权侵害行动。同时,我们要求联合国禁毒合作项目《东亚次区域禁毒谅解备忘录》(MOU)签约国部长级会议应该强调禁毒工作中对人权和自由的尊重。

 

背景资料:

联合国国际麻醉品管制署是由联合国大会19901212日第45/179号决议设立的,简称“联合国禁毒署”。执行主任为禁毒署负责人,他直接向秘书长报告。该机构的宗旨是:在国际范围内协调麻醉品管制活动。总部设在奥地利维也纳。1990年,中国国务院决定成立国家禁毒委员会,统一领导全国禁毒工作。

1991年,联合国禁毒署首先倡议在“金三角”地区周边国家开展东南亚次区域禁毒国际合作项目。中国政府积极响应这项倡议并参与了有关活动的计划和制订工作。1993年,中国、缅甸、老挝、泰国和联合国禁毒署(2002年改名为联合国毒品和犯罪问题办公室)共同签署了《东亚次区域禁毒谅解备忘录》(MOU)。

19955月在北京举行了第一届东亚次区域禁毒谅解备忘录签约国部长级会议。会议接纳越南和柬埔寨为谅解备忘录签约国,通过了《北京宣言》和《次区域禁毒行动计划》,确定以联合国援助禁毒合作项目的形式开展区域合作,《东亚次区域禁毒谅解备忘录》(MOU)六国七方禁毒合作机制正式形成。

2011524日,联合国禁毒合作项目《东亚次区域禁毒谅解备忘录》(MOU)签约国部长级会议,所谓六国七方禁毒部长会议,将在老挝万象举行。来自柬埔寨、中国、老挝、缅甸、泰国、越南以及联合国毒品和犯罪问题办公室的代表,将出席这次会议。中国国家禁毒委员会计划邀请六国七方禁毒部长会议代表访问中国云南省红河州开远市戒毒康复社区“雨露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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